博物館設計光照要求是什么?如果說博物館陳列的宗旨是信息理念的傳達,那么,陳列展覽的個性特征是科學與藝術的綜合,經驗告訴我們,陳列展覽這一大型綜合藝術須通過系統工程管理去運作,才能實現策劃——設計——施工制作的全過程。接下來給大家介紹一下博物館設計光照要求。
博物館設計光照要求:
第1條 藏品庫房的窗扇玻璃厚度不應小于3mm,并宜采用漫射玻璃或其它防止陽光直射的裝置。收藏對光特別敏感藏品的庫房可選用過濾紫外線、吸收紅外線的玻璃,或在玻璃上進行濾膜處理。
第2條 藏品庫房室內和對光特別敏感展品的照明應選用白熾燈,并有遮光裝置。陳列室內的一般照明宜用紫外線少的光源。
第3條 陳列室的一般照度應根據展品類別確定,推薦值參照表4.4.3。
展品類別 照度推薦值(LX)
對光不敏感:金屬、石材、玻璃、陶瓷、珠寶、搪瓷、琺瑯等 ≤300(色溫≤6500K)
對光較敏感:竹感、木器、藤器、漆器、骨器、油畫、壁畫、角制品、天然皮革、動物標本等 ≤180(色溫≤4000K)
對光特別敏感:紙質書畫、紡織品、印刷品、樹膠彩畫、染色皮革、植物標本等 ≤50(色溫≤2900K)
有關博物館設計光照要求,大家一定要把握,在一個項目具備相應條件并立項的情況下,對于該項藝術工程的設計師和掌控者來說,遵循上述五條原則尤為重要,對于評估一個陳展項目,著眼點也將由此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