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廳設計的空間是展廳的主體,結構和材料構成空間,采光和照明展示空間,裝飾為空間增色。空間是建造展廳的目的、內容和重點之所在,而結構、材質、采光、裝飾等是營造空間的手段。以空間容納人、組織人、以空間的功效影響人、感染人、是展廳空間設計的本質特征。構成空間的基本要素是點、線、面。
點是所有空間形式中的原生要素,其余要素都是從“點”這個基本要素派生出來的。作為概念性要素的點、線、面是看不見的,但可以感知到。當這些要素在紙面上或在三度空間中變成可見元素時,它們就演變成具有內容、形狀、規模、色彩和質感等特性的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