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館設計施工注意事項如下:
1、在全國農業展覽館展區施工,主承辦單位必須設現場負責人負責安全防火工作,并監督施工人員按規定時間、區域和內容施工。施工中應嚴格遵守北京市展覽、展銷活動消防安全管理有關規定,電氣設備安裝要符合《北京地區電氣工程安裝標準》。
2、為了加強對全國農業展覽館展區展覽施工的管理,確保展位施工質量和展覽服務水平,維護展館設施,杜絕施工隱患,保障展覽活動安全順利進行,根據國務院《大型群眾性活動安全管理條例》和《北京市大型社會活動安全管理條例》,制定本規定。
3、展館設計施工中不得破壞場館內的設施或改變其使用性質和位置,如確有特殊施工要求,應事先向展覽服務中心項目經理申請,經批準后方可施工。
4、進館布展前,施工單位資質及搭建方案需經主場搭建商審查,審查合格后,每位施工人員交一張1寸免冠照片辦理施工證。施工證只允許在布、撤展期間由本人佩戴。電工及特殊工種還須持有“特種作業操作證”方可上崗操作。搭建展位的施工人員必須嚴格按照安全操作規程施工。
5、全國農業展覽館展覽服務中心特裝管理部負責對外來的施工單位進行指導和管理,有權對施工中發現的問題提出整改意見,并監督落實,對違反展館規定的私搭亂建等現象,有權進行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