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藝術價值:展館設計所造之物的審美特性是由設計創造的,美是可視的、可觸的,美與審美對物而言可分為形態(造型)之美、結構之美、工藝之美和材料之美。設計的審美價值應存在于設計造物的最終結果之中,即使用與被使用的主客體之間功能關系形成之時。
二、文明概念:人文精神涵蓋了人類對于道德觀念、精神境界、精神修養、人格尊嚴、信仰信念的理想境界追求,即人類意識和精神修養的內涵,包括人類文明基本成果、人類共處的道德觀和價值觀、共同的行為規范等內容。目的是使人類在滿足自己的需求時,同自然環境和諧相處,平等權利、平等發展、保持可持續性平衡發展。包含了精神境界、精神修養、理想人格、信仰信念等內容。可以說,人文精神的實質就是形成人類生存與發展的道德與文明觀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