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企業展廳設計商品展示空間里,展廳空間以所要展示的商品為主體,但又不僅僅是對商品的展示,因為除了商品本身,對于展示空間本身的展示也是展示的一部分。因此在對照明進行設計的時候需要突出這二者的協調性。
照明設計是為消費者的參觀路線做出引導,取得消費者對于商展和所展示產品的雙重認可才是最終的目的。因此在為商展進行照明設計時首先應該考慮商展實地情況。
展廳設計公司所謂的“實地情況”是指需要考慮商展的所在地段位置,周圍的環境情況等等。因為在對照明進行設計的時候,可能不僅僅用的是人為打出的光線,還可以根據環境與自然光所結合,二者配合起來有時會給讓顧客感覺十分舒適自然。其次要考慮色溫的設定。
每一個行業都有適合自己的光源色標準,整個照明中光源的色溫與照明決定了空間的氣氛,這一點是設計照明人員必須要注意的,例如用日光色的高色溫源在低照度的空間會容易產生陰冷的氛圍,如果照明設計人員不了解這一點的話,那么設計出來的照明布局便會對展示商品起到反作用的效果。第三照明設計人員應考慮到顯色效果。在任何情況下,商品色澤好的商品會刺激到顧客對商品的購買欲望,因此商店應使用顯色性較高的光源,應選定平均顯色指數較高的光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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